寧縱毋枉消防員涉藏毒脫罪

寧縱毋枉消防員涉藏毒脫罪

【本報訊】一名駐守中區消防局的消防員在的士高玩樂時,被查牌警員發現手持一包K仔,昨日他在九龍城法院否認一項藏毒罪,辯稱恰巧在廁格內發現有關物品並隨手撿起,裁判官表示法庭較相信控方指控被告藏毒,不過仍不能完全否定被告的說法,在寧縱毋枉的原則下,判被告無罪釋放。

官囑要珍惜前途
裁判官判決時提醒二十三歲的被告韓凌,今次能夠脫罪實屬好運,叮囑要珍惜前途,被告此時回應說:「我以後唔會。」事件發生於本年五月十八日凌晨,被告與友人在尖沙嘴Cyber8的士高內消遣,遇上警員查牌。警員在男廁一廁格內發現被告,把一個用二十元紙幣包裹的物件放進馬桶內,後經檢驗發現內藏零點二三克的K仔粉末。
案件編號:KCCC90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