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便利店凌晨三時遇劫,匪徒得手後匆匆奪門截乘的士逃走。女職員記得車牌,報警。疑匪在路障前跳車奔逃不果,被擒。數名警員合力抬上警車,期間激動掙扎,扯住門邊不肯上車。並放聲大哭。警員勸道:
「年輕人,起身啦,你衰咗喇!」
不料疑匪痛哭流涕:「畀我死啦,我唔想做人呀!」
香港天天都發生劫案,天天都有疑匪落網,這則新聞有甚麼特別呢?
第一,原來持刀疑匪,不算「年輕人」了,已三十八歲,年近不惑,還得要人勸他面對「衰咗」的現實,「站起來」。那曉以大義的警員,說不定比他還年輕呢。
此外,真是宗「小眉小眼」案件。戴鴨舌帽以口罩蒙面,鋌而走險,所劫不過一百多元,匆忙塞入背囊截的士逃走,車資也得幾十元吧。
成功得手,扣除後所餘無幾,僅夠一頓飯,還只是快餐店貨色。如今被捕,付出沉重代價,回看「買賣」,悔不當初,真有點羞家。以死求饒是下不了台︱︱但值得一死嗎?
世人總有難堪關卡,一般而言,兩大死穴是(一)歲月、(二)顏面。過不了關的,又豈止窘迫小毛賊?貧富貴賤智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能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