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勞教制 公安憂執法難

廢勞教制 公安憂執法難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着手取消沿用近半個世紀的「勞動教養制度」,如果計劃落實,日後內地公安將不能用勞教手段隨意處罰異見人士。廣州市公安局還擔心,源自治安條例的勞教制度一旦廢除,相關法例未建立前,會形成法律真空,導致他們處理吸毒、嫖娼等社會治安問題難上加難。

內地的「勞動教養制度」於一九五七年開始實施,由前蘇聯引進。勞教的依據並非法律條例,而是行政處罰,因此公安毋須經法庭審訊定罪,即可對疑犯實行強迫勞動、思想教育等措施,令勞教成為當局用來對付異見分子、限制其自由的重要手段。

人大調研組聽取意見
胡溫上台推行新政後,取消了收容制度,也有意呼應民間及國際人權組織的要求,取消勞教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調研組近日就此到廣州聽取公安和法律界人士意見。

無法可依難監管娼妓
調研組表示,一九八七年實施的《治安管理條例》納入勞教制度,九四年曾作部份修訂,但已嚴重滯後於目前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有必要再修訂、進行立法,因此,全國人大今年五月二十一日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時,刪除了「勞動教養制度」的條款。
不過,與廢除收容制度引起地方消極抵制一樣,公安也不滿勞教制度的廢除。近年廣州、深圳等沿海城市的黃、賭、毒問題嚴重,當局經常將一些娼妓或戒毒失敗的癮君子送進勞教所,接受更嚴厲的監管,希望起到阻嚇作用。如今制度被廢除,公安今後無法可依,治安管理面臨重大考驗。
廣州公安向調研組表示,廣州目前十四至十六歲青少年違法情況相當嚴重,如果現行治安條例廢除,不得拘留未滿十六歲人士的條款很難執行。公安又建議,將經營色情場所、賣血等行為列入治安違法範圍。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