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馴羊 - 左丁山

不做馴羊 - 左丁山

廉政公署搜查七間報館,包括《蘋果日報》在內,轟動新聞界。兩個平時慣打貪污案官司嘅律師亦被廉署邀請協助(或說是拘捕),更加令人驚一驚。
有新聞自由嘅地方,較少貪污,此乃普遍真確嘅事實,新加坡除外。冇新聞自由嘅地方,貪污賄賂罪可以成為政府打擊政敵或者記者嘅藉口,俄國尤斯科案、廣州新聞編輯案,都係例子。傳媒好乖,聽晒政府話嘅地方,反貪污嘅官員都可以成為政治鬥爭嘅犧牲品。反貪防貪,傳媒係廉政機關嘅最佳拍檔,希望香港一啲話得事嘅人記住,佢哋千祈唔好沖昏了頭腦。

《虎報》董事總經理JohnBerthelsen在七月二十六日撰文,指廉署突擊搜查報館,可能傷害新聞自由。佢引述美國偉人杰弗遜(ThomasJefferson)嘅名言:「政府建基民意,此為第一要務。假如只有兩個選擇,一為有政府無報紙,一為有報紙無政府,我毫不猶疑地選擇後者。」呢句說話出自杰弗遜喺一七八七年一月十六日寫畀EdwardCarrington嘅信。偉人即是偉人,杰弗遜喺二百一十七年前已有此偉大胸襟,至今我哋嘅領導人仍然唔明白其中精義。
杰弗遜在信中補充話:「所有人民都應該可以閱讀報紙,及能夠睇報紙(即是要掃除文盲)。」佢認為當時嘅歐洲(十八世紀末)國家有兩類人,一類係豺狼,另一類係馴羊,統治階層與富貴階級係狼,人民係羊,任由狼咬到遍體鱗傷。只有在民意得到尊重嘅地方,人民注意公共事務嘅地方,人民先至唔會成為狼嘅美味食品。左丁山認為杰弗遜嘅微言大義在於,如果我哋唔行使公民權,唔投票,唔保衞新聞自由,我哋就係一群馴羊,成為豺狼的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