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追討男友墮胎費

女子追討男友墮胎費

【本報訊】女倉務員與有婦之夫發展婚外情,深信男方會迎娶她,故交往兩年來為男友支付生活費及兩人偷情的酒店租金亦無怨無悔,後來她意外懷孕,男方反面拒認「經手」,更侮辱她是「潘金蓮」懷孽種。她早前兩度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男方追討墮胎費及開支共三萬元,案件最後和解。
三十五歲申索人昨向記者表示當年是真心愛被告,深信對方會棄妻娶她,所以使了大筆金錢亦沒怨言,現在回想起來,可算是給對方「騙財騙色」,浪費多年光陰。案件原定昨日聆訊,由於被告已將款項存入法庭,稍後轉交申索人,雙方和解告終。
案件編號:SCTC023983&03747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