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師會(圖)昨日透過會訊提醒會員注意,指得悉近期有人以GaryNg及ArthurLo之名字,假扮成律師會職員,到多家律師行索取有關律師及外籍律師的資料,並假稱是用來更新律師名冊。另外,該會發現有牽涉刑事案件的人士,被剝奪在保密及私自的情況下諮詢律師法律意見的權利,因此向會員發出指引。
律師會在指引中提醒會員,刑事司法制度中「客戶」有權要求獲得法律意見,在未得客戶同意下,其本身或其律師都不應被迫透露客戶與律師間的溝通內容,此普通法權利並受《基本法》保障,律師有責任確保對客戶意見的保密,否則將受紀律聆訊。
該會提醒會員,與被扣留的客戶會談時,應確保可聽到雙方對話的範圍內沒有人;除非法院否決,否則偷聽到有關談話內容的人士可供出內容作為證據。同時,律師應向執法人員表明不會於他們在場下與客戶面談,若執法人員堅持在場,律師應記錄在案,適當時向有關方面投訴。但該會補充,律師在保障客戶權利時,也應注意表現禮貌及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