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中四女生聯同一名小五女生,藉詞一名女同學散播謠言,在天水圍天慈邨的梯間,使出「九招」凌虐對方,包括剪頭髮及衣服、煙頭灼乳頭、迫飲尿及淋尿、拍裸照等方法,三名涉案女生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襲擊、非禮及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罪,十六歲的首被告昨被判入更生中心。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現已知錯,承諾不會再犯。 案件編號:ESCC130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