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林村一個原居民家庭,原擁有兩株由祖先遺留下來,已有一百年歷史的荔枝風水樹,卻因地產發展商「鏟錯地」,將兩株風水樹連根拔起,根幹折斷,身首異處,家人感不開心之餘,事後更有家人生病,遂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該地產發展商追討五萬元賠償。由於被告昨缺席應訊,故法官判申索人勝訴。 記者:陳詠詩
申索人分別為鍾耀曹及鍾永業﹙均為譯音﹚兩兄弟,不過昨日由兩人的姊姊鍾藝兒﹙譯音﹚代表出庭,向地產發展商負責人洪向勤﹙譯音﹚追索。
姊姊鍾藝兒稱,兩株風水荔枝樹由曾祖父栽種,經歷四代保存至今,已有逾一百年歷史,兩株風水荔枝樹豎立在家居後一個荔枝園的圍欄以外。今年五月十五日,當她跑步經過荔枝園時,發現有人用挖泥機,已將兩株樹連根鏟起,樹幹及樹根折斷,她即時報警。
當時,負責挖泥的工人立刻通知身為負責人的被告,被告有意在鄰近地方發展貨櫃場,當他抵達了解情況後,承認「鏟錯地」,願意賠償鍾女的損失,但後來被告一直沒有聯絡她。加上自兩株百年風水荔枝樹遭錯誤鏟去後,鍾女指家人感到不開心及不公平,亦有家人在此後病倒,鍾女遂以兩株荔枝樹,每年可產二百公斤荔枝,每公斤可售逾五元,以一百年計算,現要求審裁處賠上限五萬元。
審裁官譚利祥則指,樹木的價值難以評估,法庭無法評估風水價值,並指申索人應依據,若購回兩株同等年份的樹木作價值評估。不過,基於被告昨缺席應訊,故判申索人勝訴。
審裁官重申,若被告他日現身法庭,向法庭解釋缺席的原因,並獲得法庭接納,法庭會重審有關案件,屆時申索人便要證明該兩株樹的價值,與申索金額相符。
案件編號:SCTC44194/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