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被告曾用手推車運大紙箱<br>山澗女屍案10男女提堂

五被告曾用手推車運大紙箱
山澗女屍案10男女提堂

【本報訊】十八歲肥胖少女伏屍藍田山澗一案,警方先後拘捕十名青少年男女,昨解往觀塘法院提訊,六男四女被告同被控一項謀殺罪,暫毋須答辯,待警方調查及進行認人手續,案件押後至七月三十日再提訊,各被告還押警方監管。
六名男被告為杜振宇(二十一歲)、黃經緯(十八歲)及四名年齡十三至十五歲的少年;四名女被告為勞安娜(二十歲)及三名年齡十四至十六歲的少女。控罪指十名被告於本年七月十五日,在鯉魚門道鯉安閣某單位內與其他在逃人謀殺女子劉美英。
控方庭上透露,本月二十二日上午,女死者被發現伏屍藍田山邊水渠,身份證及私人物品並沒有失去,現場附近有手推車、紙皮箱及毛氈,相信該張毛氈曾用來包裹屍體,旁邊有一個空樽,相信盛載腐蝕性液體。
控方續稱,十八歲女死者於上月底搬往鯉安閣與朋友同住,即第七、八被告勞姓姊妹家中,女死者於本月三日曾返家與父母食飯。

警方相信有人在逃
警方從鯉安閣升降機閉路電視錄影帶發現,第二至第六被告於本月十六日,用手推車將一個大紙箱運出大廈外,但折返時再看不見紙箱。警方在單位內發現有多處清洗過血迹,現正向藍田區有售賣鏹水之店舖及看更進行調查,相信仍有在逃人。裁判官要求未成年的第六被告,下次提訊時有家長出席。
案件編號:TWCC5705/2004

案件主管高級督察陳達明表示,相信仍有人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