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大樂
現代社會、政治制度的一大特點,乃在於信任與不信任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假如市民對當權者及其建制完全信任,不打算作任何制衡,同時亦不敢提出任何疑問,這樣的條件不會產生合理的、民主的制度。理性及民主的制度的出現,前提是市民可以對當權者及建制有所懷疑,可以提出問題,可以表示不信任。正因為有這一種的不信任,現代人想盡辦法去建立一種制度和程序去確立制衡的可能性,同時也利用這些制度性和程序上的方法去保證擁有權力的機關和人士,亦一樣需要跟隨某種妥當的方式去辦事,不會出現濫用權力的情況。一個良好和合理的制度是:人人都受到規則的限制,使他們都在受到限制的情況下使用權力。
我想強調的是,不信任往往是建設制度的出發點,以制度和程序去保障市民不會受到濫權所帶來的惡果。但理性的、民主的制度要運作良好,也必須有着一種社會信任的條件和環境。首先,市民要對制度本身有所信任。對於普通市民來說,他們不可能對所有程序的運作都有認識。通常他們都倚賴專業人士及他們所提供的意見作參考,並以此確立他們對制度運作的評估。
與此同時,只要制度本身透明度高,令市民相信大致上他們是有條件監察制度運作,這亦可增加他們對整個系統的信心。第二,市民要社會上有其他機構或團體(由大眾傳媒到壓力團體)能發揮監察的功能,幫助整個社會能時常對制度本身進行監督、觀察,在有需要的時候,提出批評或反對意見。在平常的日子裏,市民會相信制度大致上運作良好,毋須時時刻刻細心監察,都可放心辦事。這一種對制度及相關部份的信心,有助於制度運作暢順,不會造成或產生來自外界的衝擊,令制度本身受到威脅。
怎樣可以由不信任開始,而通過制度化的工程,再而轉化為一種社會信任的確立,這的確是一大學問。特區政府在過去數年裏一直受到社會輿論衝擊,其中一類問題正在於領導們未能建立社會信任。有時候,他們的決定和行動未必是事事不合理,但到最後反而會困於一個有理講不清的處境,是因為他們未能針對上述信任與不信任之間的平衡問題,化解市民的疑慮。
特區政府的一項壞習慣,是喜歡從「應該」的角度去想問題:例如市民應該信任政府。這種取向之所以是一種壞習慣是因為這樣的前設往往會在市民中間產生不信任的情緒,以至民眾反應更為敏感,小事化大。
其實,每一個政府都應該接受一個現實:就是市民都不信任政府。領導人應先假設市民諸多懷疑和不信任,從而做起事來特別關於程序和行動的透明度,以配合制度要求的方式來減少市民的疑慮。事實上,只有從這樣的出發點出發,政府才能避免主動引發群眾的懷疑,讓市民知道領導們自覺要受到制度的制約。這是以不信任的前提開始,去建立社會信任的方法。明顯地,特區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並不見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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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文章隔星期二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