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由下月一日起,乘客在裝有安全帶的公共小巴上必須佩戴安全帶。運輸署估計,新例實施後首年內,涉及小巴意外的傷亡可減少達兩成;而全港四千多輛小巴將於最長八年時間內,全數裝上安全帶。
運輸署高級工程師霍偉傑昨在記者會上解釋,新例下孕婦及病人可憑醫生證明不宜佩帶安全帶,向該署申請豁免;三歲以下由大人手抱的兒童亦獲豁免。至於三個小童坐兩個座位的情況,其中一名兒童也獲豁免佩戴安全帶。
他又稱,根據過往實施私家車及的士乘客須佩戴安全帶法例的經驗,意外傷亡分別較未實施前下跌三成二及三成八,該署相信在新例下小巴意外的傷亡也會大大減少,首年可望減少百分之十四至二十。
新例實施後,警方於首兩個星期會對違例乘客先作口頭警告,兩星期後會對違例乘客即時檢控,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