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確保新樓宇能達到一定的安全標準,除定期巡視地盤,檢查施工質量外,在物業落成及入伙前,有關發展商更必須分別向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取得入伙紙及滿意紙,方可交樓。
簡單而言,屋宇署根據驗收樓宇時,保證樓宇整體的結構安全,適合人居住,才會批出入伙紙。
至於滿意紙方面,則需發展商滿足與地政總署所簽地契內的特定條件才可獲批,如完成渠務工作、保護樹木及綠化環境等。
發展商必須取得入伙紙,才可向地政總署申請滿意紙,而兩份文件批出的時間,通常相差兩至三個月。
是次相差長達近半年時間仍未批出滿意紙,較為罕見。
長江實業未能依合約所訂定日期交樓,早前亦曾經發生。紅磡海逸豪園其中一期便因延期交樓,曾遭業主以此踢契,但最終長實以天雨影響工程進度,而成功令業主踢契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