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戶致電向九倉電訊申請搬電話線及終止服務,但九倉只搬了電話線,卻未有辦理終止服務。
經本報跟進投訴後,九倉指終止服務需書面通知,事件可能是職員與客戶溝通出現誤會,九倉現已按客戶要求終止服務。
張先生投訴稱,其公司為九倉電訊電話用戶,本年三月初,他代其公司向九倉申請保留兩條電話線,並遷往新地址,同時取消其他號碼。惟其後他從帳單發現,九倉並未取消有關電話號碼。
張先生於6月尾致電九倉,職員稱未收過取消號碼的申請表,故不能取消;對方更承諾翻查電話錄音紀錄,並於七天內回覆,但一直沒有消息。
九倉電訊有限公司函覆本報稱,張先生曾要求搬遷電話線,該公司已如期完成。惟經翻查紀錄,該公司未獲悉張先生欲終止服務。
一般而言,客戶如需終止服務,必須於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該公司不接受電話形式的終止要求。
九倉電訊稱,事件可能是職員與張先生溝通出現誤會所致。該公司得悉個案後,已即時作解釋,並按其要求終止服務,將於一個月後生效。
(○七一三○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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