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與民主,有合有不合。自由與民主,也有洽有不洽。
他兩個跟民主關係密切,也是開明民主的基本元素。論者總愛把「自由平等」放在嘴邊,以為是對「恩愛夫妻」,其實更像對歡喜冤家,能否共諧白首,也得看相互如何遷就。把他們放在一道,相處不一定融洽。因為──
鄧文正
平等論者認為,法定形式的自由不只創出了、更維繫了難以接受的不平等。個人不受政府約制,利用自由去囤積財富和剝削他人。除非社會結構有改變,否則某些人追求財富所站的位置,會比其他人大為有利。在資源分配上,出現了大差距,追求美好生活的手段懸殊。
他們覺得,那樣的不平等,很不好。還有,經濟上的不平等,又引出經濟力量不均︰擁資源的人,力量遠高於沒資源的人,那不好。經濟力量和政治權力掛鈎,因此經濟上的不平等,造成了兩種力量都集中在少數人手中。那絕不民主。
自由論者看法剛相反,認為自由會受平等威脅,如果把社會平等當作理想來追求,個人自由必然受損。理由有二。
第一,用政府力量來實施平等,一定侵害個人自由。第二,社會結構有不同層次;它製造了不平等,但同時是抗拒政府權力的壁壘。強要有社會平等,那結構就無法維持。但複雜的結構,成就了多元的群體網;求平等,要畫一,人人都成了「個體戶」,沒有了小群體的保護網,自由更難保障。這是Tocqueville最擔憂的。
正因為個人跟政府相比,「猶如毫末之於馬體」,完全不成比例;所以政府的職責,在保護人民的權利和自由。諾錫克(R.Nozick)的說法可謂「警世通言」︰使人的權利沒有「神聖」的地位,政府可予取予攜,為了「補救」不平等現象而隨意剝奪個人權利,千萬不可──不能借「福利」之名來踐踏個人。
認為「不願見到有不平等而寧願犧牲自由」的論說,要付出的代價太大的,還有兩點值得考慮,一是為甚麼經濟不平等可以接受?二是最起先說的不平等究竟是甚麼?
不管民主或不民主,說每個人都可保有他的勞動成果,大概沒有甚麼異議。但成果不一,份屬自然,而回報不等,也無不妥。後果呢?就成了經濟的不平等。還有,民主,是政治制度;從政治角度看,最關鍵的,是政治平等。也就是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當真?),政治參與權利均等,才是政治生活上當重視的平等。政治權力龐大無比,甚且可定個人生死,那麼每個公民都受法律平等對待,都有同樣權利去參與、去約制政府,才是民主制度最需要保障的。經濟上的不平等,相比之下,沒那麼重要。
再看深一層。甚麼叫不平等?一般人說的經濟地位不一,就是不平等?社會上人人高矮肥瘦能力氣質都不一樣,而平等,只能夠是在人人同等的重要情事上,每個人都受到同樣對待。問題來了;甚麼「重要情事」是人人同等的?怎樣才算是「同樣對待」?經濟條件不一,就不一定違反了平等的通則。試試這樣看。
人人要取得財貨的慾望和能力,都不相同。平等原則並不要求在財貨分配上,大家都有均等對待。再說。就算在一定程度上,大家的慾望、能力等都相近,在分配上給大家「同樣對待」,並不意味着分配給每個人的財貨要一樣,或同量。同樣對待並不是說要給人人同樣的東西,而是要確保人人有均等機會得到那些東西。既然不是所有人都有同等慾望、都要得到同樣的財貨,機會均等的意義,就是讓每個人都能盡量依自己意思來生活。這樣看,平等原則並不是說你和我事事一樣,而是說我們受到的對待應該一樣。
如果一個國家,用政治力量來強制推行經濟平等,你猜後果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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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美國芝加哥大學政治學博士、禧文學舍創辦人,文章隔星期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