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皇娛樂旗下歌手吳浩康上月被警員搜出藏有兩包可卡因粉末,他昨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並承認一項藏毒罪名。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認為涉案毒品比常見的K仔或大麻嚴重,故不排除以罰款外的方法懲處,吳浩康獲准保釋外出,等候感化及驗尿報告至下月十九日判刑。 記者:黃詠鍶
現年二十一歲原名吳偉男的吳浩康,穿着整齊西裝抵庭。裁判官宣讀控罪後,吳以稍為緊張的聲線表示「我認罪」。案情指出,警方毒品調查科警員根據線報,於上月二十三日晚九時許在油麻地柯士甸道一百零五號後巷截查吳浩康,從其銀包內搜出兩個膠袋,內有共含零點四二克可卡因粉末。吳在警誡下承認有關毒品是以一千八百元買來自用,已忘記向誰人購買。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向吳表示,他所藏有的可卡因比其他常見毒品較為嚴重,法庭每天須處理二十至三十宗同類案件,故可能考慮是否需要收緊刑罰。吳現准以五千元保釋外出,其間不准離開香港,並需在每晚十二時至翌日六時留在家中。裁判官提醒吳浩康,如果有違任何擔保條件、被發現仍有吸毒或者感化官認為不能夠對他作出任何幫助的話,可能會考慮以其他方法懲處。
代表大律師周凱靈求情時表示,吳為家中孻子,甚得家人寵愛;他於十六歲完成中三課程後便開始教授結他,三年後透過參加新秀加入娛樂圈。大律師又指,吳於案發前兩天在酒吧內遇到有人售賣毒品,由於一時好奇才買下毒品。案發當日吳為一首歌曲進行第三天的錄音,錄畢後便與友人到的士高玩樂,打算到時會用買來的毒品,因被警方截查,他根本未有服用過有關毒品。
大律師又向法庭呈交三封求情信,分別由交通安全隊總部特遣隊指揮、灣仔區議員吳錦津及馬里共和國(西非國家)領事撰寫,表揚吳為一名有為青年,希望法庭給予一次機會;並呈交一份吳浩康的驗尿報告,以證他沒有吸毒習慣。吳浩康昨由姐夫及工作人員陪同到庭,現場約有二十多名歌迷在庭外高舉橫額以示支持,有男歌迷更聲嘶力竭地呼叫他的英文名字。
吳浩康表示,父親因不習慣面對記者,所以沒有陪同到庭,而他目前只需在早上拍劇,故遵守宵禁令不覺困難,同時會尊重及遵守法庭的裁決。他在應訊完畢後原需立刻與感化官約見,但他與工作人員乘車離開法庭後,數分鐘再折返,返回法庭大樓與感化官約定會面時間,並交代個人資料。
案件編號:KCCC99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