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三歲女社工兩年前剛大學畢業,旅行回港當晚,獨自返家路經青衣樂善堂梁植偉中學時,遇上失業漢箍頸大肆非禮,更脫去她的褲子企圖施暴,她受驚失禁,幸有途人出現嚇退色狼。該失業漢昨在高等法院因非禮罪名,判監三年四個月,法官讚賞女事主事後能堅強起來,成為社工,為人服務。
三十一歲被告余志滔,原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獲陪審團裁定罪名不成立,但非禮罪成,被告另因搶劫罪正服刑四年三個月,法官頒令將本案部份刑期同期執行,兩案共判監七年三個月。
法官宣判時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斥被告深夜在僻靜地侵犯獨行少女,使用暴力,導致她身體及精神受創,陰道被弄致輕微出血,失去財物,而被告更是在保釋期間犯案。
法官又指,女事主曾患上創傷後抑壓症,失眠、害怕去人多地方及夜間獨自歸家,幸現已康復,毋須再接受輔導。法官更讚賞女事主能堅強起來,任職社工,為人服務。
事發○二年六月十四日深夜,剛大學畢業的女事主旅行返港,乘巴士至青衣西路落車獨自步行返家,途中遇上被告箍頸,並將她拉倒地上,壓着她索吻和摸胸。
被告繼而拉開自己褲鏈,又脫去女事主的內外褲,肆意非禮她,女事主受驚過度失禁,被告才停手。女事主即穿回褲子及取出一百元欲打發被告離開,加上有途人經過,被告遂搶去款項逃走,卻在女事主衣物上流下兩滴血。被告於同年十一月因干犯搶劫被判監,須抽出DNA樣本化驗,警方終憑DNA破案。
案件編號:HCCC4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