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政府曾透露,有意把香港培育成「亞洲的瑞士」,作為區內重要資產管理中心,但過往一直只是有姿勢冇實際。剛剛政府推出了檢討遺產稅的諮詢文件,有望為邁向區內資產管理中心的目標踏出一大步。
根據香港法例所規定,擁有資產如果達750萬港元以上者,在身故後便要繳納遺產稅。這令到不少有錢人成立信託基金,為避稅作好準備,又或者是把資產調往海外投資,以逃避遺產稅。
這些避稅活動着實不利於香港發展資產管理活動,因為資金很大機會會流失。
怎樣才能令資金回流至香港?諮詢文件之中作了幾個選擇。選擇之一是只豁免非香港居民。只要他屬非香港居民的話,如果把資產由海外調來香港,就算離世也不用繳交遺產稅。但最終能否吸引新的海外資金,效果尚成疑問,而且此舉有歧視香港居民之嫌。選擇二就是提高要交遺產稅的界限,使到真正富有的人才要繳交遺產稅,但遺產稅仍然存在。選擇三是完全取消遺產稅,無論對於本港居民或海外人士都一視同仁,但政府會因此損失了一年十多億元的稅收。
無論選擇哪一種方法,政府稅收最終都會受到一定的影響。現在香港財赤仍然嚴重的情況下,任何減少稅收的方案,都應三思而後行,如果要進行,亦應該愈簡單愈好,最佳選擇自然是完全撤銷遺產稅這個稅種。
問題是,短期之內相信最得益者會是本港居民,至於能否吸引新的資金來港,便會是後話。
不過,只要在資產管理帶來的增長,能夠為經濟帶來新的動力,令就業增加,最終利益大於所損失的稅收的話,這個建議還是應該考慮的。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