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來自蒙古共和國的「七小福」扒手黨,今年五月初抵港即到旺角和銅鑼灣犯案,四名小童由三名青年成員帶領,分成兩組,專向女途人埋手,竊取手機。七名被告昨於區院承認串謀盜竊和處理贓物等四罪,當中三名成年被告昨被法庭加刑,判囚兩年半,其餘四人押後社署報告始判。 記者:陳曉薇
案中六男一女被告,年齡十三至二十一歲,持蒙古共和國護照來港,承認於今年五月六至七日串謀盜竊;首三名年屆二十一歲的被告,各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共五部手提電話。
案情指,便裝探員於今年五月七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公司外巡邏,發現四名年齡不足十五歲和一名年僅十一歲的蒙古籍男女,分成兩批,在「崇光」外流連,其間不停注視途人的手袋,遂展開監視。警員見他們稍後走到記利佐治街會合,與另三名被告傾談後,再次走回崇光門外。
探員見到一名被告混入人群,乘着一名拿LV手袋的女途人經過時,突然轉身伸手進入她的袋中,意圖盜竊,但不成功。另一隊人同時又趁途人過馬路時落手,亦告失敗。他們稍後再次聚頭,並行向維多利亞公園,警方遂採取行動將他們拘捕,在他們身上找到五部手機和多把包上膠布的𠝹刀刀片。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來港「打荷包」偷手機,然後轉售圖利。他們於五月六日甫抵港,便先在旺角犯案。據悉,他們均持護照來港,每次可逗留十四天,首兩名被告曾多次乘火車先抵北京,然後再轉車到香港,當中年僅十一歲小童,因年紀太細已被遣返蒙古國。
控方申請加刑時指,首三名被告任首領,招攬年輕同鄉加入,並帶他們過境,專門來港犯案,其餘四人分成兩隊,在旺區以女途人為目標,手法專業亦有計劃,其中三人身上更被搜出刀片,屬有組織嚴重罪行。法官接納控方申請,加刑百分之五十。
案件編號:DCCC6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