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一名社會福利署二級社會保障主任,控告他涉嫌向一名領取綜援的女子騙取三千元,並訛稱有關款項是用以抵銷社署之前多付予該名女子的綜援金額。
被廉政公署起訴的社署二級社會保障主任為四十五歲的廖天祿,他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被告已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今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於較早前接獲社署轉介一項貪污舉報,經調查後發現有關個案涉及詐騙罪行。控罪指,廖天祿涉嫌於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不誠實地從一名領取綜援的六十一歲女子取得三千元,即虛假地表示他將把該筆款項呈交社署,以抵銷社署之前多付給她的綜援金額,有關涉嫌控罪發生時,廖為社署的高級社會保障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