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涌河案加控兩人

東涌河案加控兩人

【本報訊】非法挖掘東涌河案再有兩人被控。廉政公署昨落案起訴東涌鄉事委員會兩名委員,即四十三歲的羅志剛及五十二歲的羅美才,控告他們一項涉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兩被告暫准保釋,明早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八人已提堂
控罪指羅志剛及羅美才涉嫌於去年十二月九日至二十八日期間,與羅錦輝、黃日華、李桂武、莫廣明、樊志平、張國光及黃勝林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同意向警方及香港政府的其他人員虛假地表示,東涌鄉委會約於去年七月曾舉行一次非正式會議,討論東涌河的水浸問題;以及於該次非正式會議上,東寶工程公司東主黃日華獲東涌鄉委會授權從東涌河挖走石頭,從而減慢水流,解決水浸問題。
廉署上月底已落案起訴東涌鄉事委員會正、副主席及多名委員等八名人士,控告他們參與非法挖掘東涌河石塊,涉嫌欺詐及妨礙司法公正,案件早前已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