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一屆立法會選舉將於九月十二日進行投票,現任議員若不尋求連任,須於今年十月一日前結束其辦事處,而計劃尋求連任的議員在未有選舉結果前毋須結束辦事處。 卸任議員可申領一筆款項作結束辦事處的開支,其中用以支付辦事處職員遣散費的款項不設上限,另外用以支付遣散費以外開支的款項,則有十一萬三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