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廉署調查過程中,揭發身為警署警長的首被告林康國疑因經濟困難,曾兩度跟海關前關員梁志賢及控方第二證人,商量派人滲入油站工作,從而策劃打劫,直至他們再商量打劫亞皆老街滙豐銀行時,被廉署一網成擒。
根據控方指出,駐守慈雲山分區警署報案室的首被告林康國,加入了涉案的色情場所生意後,曾要求第二證人的女友「小雪」介紹內地女子來港賣淫,並多次跟第二證人透過電話或面談,但均被廉署錄音。
去年八月,林跟次被告梁志賢及第二證人兩次會面期間,指自己經濟相當困難,要求第二證人滲入油站、便利店或豪宅工作,以套取打劫資料,得手後再按比例分贓。至九月八日,當廉署大舉進行拘捕行動時,三人正商談策劃打劫亞皆老街滙豐銀行,以及逃走細節。
控方直指,位至油麻地警署小隊指揮官的第三被告高級督察曹銘深,一度表示因事需要錢而要求退股,取回二萬五千元資金,但第一證人改以借貸方式予曹,再在生意利潤上扣回債項。另外,梁於警誡下,承認曾多次向林借貸,每次借數百元,至今尚未還款。
本案原於上星期開審,不過鑑於首被告林康國辭退了透過法律援助署聘用的大律師,案件一再押後,以等候法援署再委派律師,及閱讀涉案文件,故昨天才正式開案。
五名被告在庭上表現自若,一直留心聆聽控辯雙方跟法官對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