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行生意掩飾 涉款三千多萬<br>盜製光碟董事夫婦監78月

正行生意掩飾 涉款三千多萬
盜製光碟董事夫婦監78月

【本報訊】廉政公署於九八年搗破龐大盜版光碟工場,撿獲二千四百萬隻光碟,其中一百萬隻光碟,證實為盜版電影、音樂及電視遊戲,涉款三千多萬元,經營盜版光碟工場的金科科技董事夫婦,棄保潛逃多年,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串謀訛騙罪成立,同判監六年半。 記者:梁偉強

這是歷來最大宗盜版光碟案,陪審團退庭五小時裁定蔡宗泓(四十九歲)及吳伊妮(四十歲)夫婦罪成。
法官倫明高昨判案時,斥兩被告明目張膽侵犯版權,以正行生意掩飾盜版勾當,謀取暴利,打擊本港的信譽,欺騙市民,令版權持有人蒙受沉重經濟損失。

棄保潛逃去年落網
涉案盜版光碟共一百一十三萬張,以每張三十元計,總值達三千四百萬元,其中包括五十七套電影、十三首音樂及五種電腦遊戲,電影有《鐵達尼號》,音樂有劉德華、鄧麗君及王菲主唱的歌曲,遊戲有「侏羅紀公園」等。
被告夫婦被控於九七年六月至九八年四月,串謀其下屬職員十六人,複製及分銷影片、電腦遊戲及音樂光碟,訛騙版權持有人,二人否認控罪聲稱對盜版勾當不知情。
根據案情,廉署於九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晚,突擊搜查粉嶺四個廠房,當時懷疑有三十八條生產線正製作盜版光碟,撿獲二千四百萬隻懷疑盜版光碟,估計市值三億元,海關高級監督黃培森,曾因涉嫌收受金科董事蕭錫森利益,向金科通風報信被捕,其後在終審庭脫罪。
蔡氏夫婦透過金科科技有限公司,操控涉案工場,大部份時間生產合法光碟,包括為警方製作宣傳片,但卻製盜版,並在生產文件上以「錦」字代表正版,「志」字代表盜版,方便存放貨倉,更成立公司,向金科提供假授權書,應付海關檢查。
蔡氏夫婦於○一年受審時棄保潛逃,去年落網。
案件編號:HCCC74&201/2000

蔡宗泓與妻吳伊妮(圖)盜製光碟罪成被重判。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