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裁定廉署無非法禁錮<br>先科國際女秘書被撤人身保護令

高院法官裁定廉署無非法禁錮
先科國際女秘書被撤人身保護令

【本報訊】疑被廉署非法禁錮的先科國際主席黃創光的女秘書,前日獲高等法院頒發人身保護令後,廉署急謀對策,昨向法庭呈交兩份分別由廉政專員黃鴻超和女秘書提交的證供,指稱女秘書沒有遭廉署非法禁錮,法官夏正民經重新考慮後,裁定廉署沒禁錮該女秘書,頒令撤銷該人身保護令,纏繞三天的法律爭拗告一段落。
該宗人身保護令聆訊,昨以閉門形式進行,廉署方面除了以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恩代表發言外,還請來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助陣,代表王佩詩的仍是大律師艾勤賢。

廉政專員親自聽審
由於案件性質特殊,有需要盡快處理,故高等法院昨亦破例在八號風球懸掛下,繼續開庭聆訊。廉政專員黃鴻超亦到法庭觀戰,曾在內地人民大學取得法律學位的黃鴻超,全程在庭內聽取雙方陳詞,顯示廉署對此案的高度重視。
黃鴻超不願透露王佩詩的下落,惟在離庭前強調:「歡迎法庭的裁決,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不作進一步的評論。」黃稍後便冒着狂風暴雨登車離開法院。
法官夏正民昨於裁決時指,法官任懿君早前就有關非法羈留的指控,經聆訊後,認為有足夠理據支持,頒發人身保護令,法庭其後收到廉政專員的新證供,內容指女事主曾被廉署合法覊留,稍後從某日起,已不再被羈留,現時亦不在廉署羈留中。

指無阻撓接觸他人
夏正民續指,另有證供顯示從由王佩詩在一律師辦公室內所作的誓章,內容表示她沒被非法羈留,她可聯絡或接觸任何她想接觸的人,並無遇到任何阻撓,法庭在考慮所有證據後,裁定事主沒有被非法羈留,故撤回早前所頒的人身保護令。
代表王佩詩的大律師艾勤賢本周三受王的徐姓女友指示,為王佩詩申請人身保護令,徐指曾收到王的來電,指自周日廉署批准九名先科國際高層保釋外出後,她被廉署非法禁錮,其間曾取走她的電話卡,幸而她有另一張電話卡,可以致電外出求救,而另一名律師樓文員亦收到王的求救電話,艾勤賢事後曾向廉署執行處提出投訴,並到警署舉報王遭非法禁錮,引起一場軒然大波。
案件編號:HCAL89/04

廉政專員黃鴻超(左)表示歡迎法庭裁決,聽審後冒着狂風暴雨離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