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香港電台節目助理與兩名製作公司董事兼股東,涉嫌多次向港台提交虛假報價單,欺騙港台向該兩名董事所屬的製作公司批出七十四萬元的工作定單,三人面對串謀詐騙及偽造共二十項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三人暫毋須答辯,各人分別以七千及二萬元保釋外出。
被告港台節目助理張健民,與「薯製作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何苑儀及余紹祺,同被控於○○年至○二年間,向港台呈交假報價單騙港台向何及余所擁有的製作公司批出工作項目。
余與何另被控十一項偽造罪,指二人以相同手法,詐騙港台批出七十四萬元的工作定單,牽涉的節目包括「太陽計劃」及「老有所為活動計劃」等。
案件編號:KCCC96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