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男子在屯門一肉類分銷中心內藏有不合法來源豬肉作出售用途,昨在屯門法院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搜獲的一點八公噸豬肉則被充公。 食環署並將會採取跟進行動,取消其經營肉類分銷中心所需的新鮮糧食店牌照。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署在去年十二月展開代號「清晨鳥」的大型行動,打擊肉類分銷中心及零售店,包括超級市場,出售不合法來源肉類。行動中在屯門一分銷中心,撿獲一百五十八件共重一點八公噸豬肉,調查證實該批豬肉來自不合法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