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接連發現三宗日本腦炎個案,政府為加強防禦,決將日本腦炎加入《檢疫及防疫條例》內,列為第三十種醫生須呈報的傳染疾病,修例後政府有權在必要時運用權力進行公共衞生措施,如去年沙士期間隔離淘大居民。 衞生署發言人昨天表示,有關修訂擴大對傳染病的監察範圍,使政府能更有效地進行監察,推行適當的公共衞生控制措施。根據《防止傳染病蔓延規例》第四條規定,醫生如有理由懷疑條例附列的傳染病個案,必須通知衞生署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