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無業漢涉利用前女友寓所電話,冒充社署心理醫生致電新移民少婦,訛稱進行心理評估着她脫光衣服,自行撫摸胸部及私處。案件昨在屯門法院審訊,女事主作供指出,聽到電話中聲稱是社署職員及心理醫生的兩把聲音,均屬一人,裁判官裁定被告兩項罪表證成立。 記者:陳浩義
三十七歲的被告杜國雄,被控於○三年七月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期間,冒充社會福利署心理醫生,及不斷打出不雅性質的電話給女子鄧宛。
年約三十歲的女事主鄧宛昨供稱,她於去年三月以單程證來港定居,育有一對年幼子女,但與夫分居辦理離婚,她並申請綜援房屋津貼,七月間社署職員進行家訪,一名符姓社署男職員約見她後,給予其辦公室電話號碼聯絡。
其後,她因兒子入讀小學,致電找符姓職員查詢,因對方沒有接聽,她於是在電話錄音信箱留言。
其後一名自稱符姓職員回覆電話,聲稱她為單親家庭,需要進行心理評估,稍後會有社署心理醫生致電找她,相隔兩分鐘後,一名自稱姓黃的心理醫生來電,但她聽得出先後兩把聲音均屬一人。
黃醫生得知她在家後,遂替她進行心理評估,叫她入房脫去衣服,赤裸瞓在床,然後撫摸下體和胸部,不斷詢問她有何感覺,並問她有關性問題,幻想將他當作男朋友,談話歷時約半小時。同一晚,對方再致電給她進行「心理評估」。
三日後,事主再接對方來電,進行兩次「心理評估」後她予以拒絕,但對方不斷打電話給她,直至深夜,翌日她致電社署查問,知悉署方沒有這種心理評估後往報警。
去年十月與被告分手的前度女友伍潤愛供稱,她於去年三月透過互聯網聊天室認識被告,三個月後相約會面,並發生親密關係,被告每周會到其家中留宿,而被告經常使用家中電話,但不知其談話內容。
伍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表示,因被告欺騙她,覺得對方不可靠而分手,她從電話費單紀錄之電話號碼,致電對方發現為女性。
警方於去年十一月拘捕被告,在其身上撿獲的名片寫有女事主手機號碼,根據電話公司紀錄,發現由被告女友寓所致電女事主之手機,約共有十三次。案件押後七月三十日續審。
案件編號:TWCC10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