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智慧:業績遲公布易惹揣測

理財智慧:業績遲公布易惹揣測

最近接二連三發生上市公司出現問題事件,令人憂慮香港公司的公司管治質素是否下降。而除了先科(724)事件,東大照明(8229)亦是另一令到股民困擾的問題。
根據港交所的規則,上市公司是應該準時公布業績的──創業板的公司,1年要4次公布業績,而主板公司則1年要2次。通常中期業績公布的限期會較短,而末期業績的公布期會較長。以末期業績公布為例,假若公司年結在12月,那麼末期業績的公布便要在明年4個多月之內要進行。以往有一些市場智慧會認為,如果公司能早些公布業績,通常業績會是很好,因為只有好消息,董事局才會希望早些公布,以便其結果能早些反映在股價之上。相反,如果公司較遲公布業績,代表業績會差,公司因而希望拖延一些時間,以免股價早早回落。當然,這只是市場一般的想法,實際上公司提早或延遲公布業績,可能有其獨特原因。
以往公司延遲公布業績,過了港交所的底線也並非罕見,但現在的新例是,公司延遲公布業績而又沒有充份理由的話,會被勒令即時停牌,直至業績公布為止。東大照明就是出現上述情況──公司核數師與公司對於帳目問題未能達致一致的意見,所以最終業績未能及時公布。

停牌後果嚴重
停牌的後果有多大?如果按照上文所述的市場智慧而言,延遲公布業績暗示公司可能出現了不好的事情,而被停牌就更肯定是不好事情。
其原因很簡單:(1)停牌的話,股票便缺乏流動性,不能套現;(2)如果有股民把股票按了孖展,停牌之後,股票公司或銀行會立刻追「Call」孖展,如果未能立刻繳付的話,在復牌後可能會被洗倉。因此,這對持有相關股份而又借了孖展的人,財政壓力便很大。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