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堅稱自願協助調查拒放人<br>先科國際女秘書獲人身保護令

廉署堅稱自願協助調查拒放人
先科國際女秘書獲人身保護令

【本報訊】被廉署非法禁錮的先科國際主席黃創光的女秘書,昨日獲高等法院頒發人身保護令,勒令廉署在一小時內放人,女秘書原本可以即時獲釋,但廉署卻指她現正受廉署保護證人組看管,自願協助署方調查,不受保護令所監管,堅拒放人,法官夏正民基於雙方爭持不下,決定今日繼續聆訊,考慮女秘書是否自願被羈留,屆時女秘書可能要現身法庭作供。

廉署提出上訴被拒
代表廉署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恩,昨申請案件在內庭聆訊並獲准,法官任懿君聽完雙方陳詞,決定頒人身保護令,廉署不滿裁決,旋即在下午向上訴庭法官司徒敬和袁家寧提出上訴,但依然被拒。
上訴庭並於昨午三時半,下令廉署在一小時內立即放人,廉署表示對事實有爭議,堅拒放人,案件遂轉交熟悉行政法的法官夏正民接手處理。
據悉,廉署昨在庭上呈交總調查主任楊恩德的誓章,指女秘書王佩詩在同意和自願的情況下,參加保護證人計劃,協助署方調查,廉署亦已委任楊恩德任保護證人組主管,根據《保護證人條例》保護她,由於王並非不合法拘留,所以不受人身保護令監管。
根據一般保護證人計劃,受保護證人可獲新的身份、入住安全屋、獲發薪、其家人同樣獲保護,確保證人安全及其身份不會洩露。

各執己見今續聆訊
代表大律師艾勤賢堅稱,透過王佩詩的朋友,肯定王並不願意被扣查,她自上周五被捕後,一直與廉署人員一起,故要求法庭裁定人身保護令生效,立即釋放王。
由於雙方各執己見,法官夏正民遂下令今天繼續聆訊,等候廉署提交更多證據,包括由涉案廉署人員呈上供詞或出庭作證,以待法庭考慮事主是否在自願的情況下被扣查。

代表先科國際主席女秘書的大律師艾勤賢(右)表示,要求廉署立即釋放王佩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