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牙醫陳冠章於去年七月在蘭桂坊一家酒吧侵犯一名啤酒女郎,同年十一月被西區裁判法院裁定猥褻侵犯罪名成立,判罰款六千元。牙醫管理委員會昨日就案件召開紀律聆訊,委員會接納被告一直品格良好,而犯事只因受到酒精影響等求情理由,決定對他作出譴責,並將有關譴責刊憲作為懲處。
陳冠章於去年七月四日到蘭桂坊一家酒吧出席朋友舉行的派對,其間他喝了幾杯酒,然後當他經過一名推廣啤酒的女郎時,伸手觸摸她的雙腿。事後遭警方拘捕,並控以猥褻侵犯罪。陳冠章即時承認控罪,西區裁判法院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裁定他罪名成立,判罰款六千元。牙醫管理委員會昨日就案件召開紀律聆訊,陳冠章在辯護律師陪同下應訊。辯護律師求情時稱,陳的品格一向良好,案件也與陳的執業及專業操守無關。加上陳平時並不嗜酒,事件全因他受到酒精影響而一時犯下的錯誤。該律師又說,陳因該事件而擁有刑事紀錄,故希望委員會從輕發落。委員會最終接納被告的求情理由,決定對他作出譴責,並將有關譴責刊登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