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商人盜用一名內地女教師的身份聲稱為自己胞妹,指她被雷電擊中死亡,並透過一名男子在內地取得死亡證等假文件,企圖騙取保險公司七十萬元保金,涉案商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還柙至八月十三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判刑。 記者:蔡曉楓
五十二歲被告黃耀棠,報稱商人,被控串謀詐騙,及企圖以欺詐手段在銀行促致記項兩項罪名,控罪指他於○二年七月至九月,在香港串謀男子鄭彪詐騙美國萬通保險亞洲有限公司,訛稱人壽保險單主黃愛連在內地高州市遭雷電擊中死亡,並企圖以欺詐手段使美國萬通存入一筆七十萬元款項。
辯方昨表示,被告會與廉署合作,指證本案的主腦。案情透露,○二年七月十五日,被告在涉案保險公司替居於廣東清新縣的黃愛連購買一份人壽保險,保額為七十萬元,被告為保單唯一受益人。同年九月三日,被告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指稱黃於八月十九日於其工作地點廣東高州市遭雷電擊中死亡,被告同時提供證明文件,包括高州市廣南醫院發出的死亡證、公安局發出的戶口註銷及死者與被告為兄妹關係的證明書、高州市殯儀館的火化證明書等文件。保險公司將有關文件複印,向被告表示若相信有關文件為確實後,會向被告付上七十萬元賠償。
事實上,黃愛連是內地一名小學教師,她並不認識被告,對事件毫不知情。同謀男子鄭彪,則向廣南醫院院長提供二千元,要求對方偽造黃的病歷及死亡證明書,院長其後指示其醫生兒子及其他護士製備有關文件。
鄭彪以替高州市一酒家東主的子姪,取得香港入境許可證為報酬,獲取印有該酒家名稱及蓋章的信紙,用作偽造黃愛連曾在酒家工作的證明。而高州市一間殯儀館接獲指示,將從非法墳場運來的屍體火化,由一名不知名人士領取火化證明書。
公安局職員確認並沒有發出黃的戶口註銷及與被告為兄妹關係的證明書,而高州市天文台觀測員證實指稱黃愛連死亡之日,並無閃電或雷暴紀錄。
案件編號:ESCC116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