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政於民並非不適當

還政於民並非不適當

羅孚

七一大遊行和平地過去了。儘管在對遊行之大上面存在不同的聲音,如到底參加者是五十三萬還是二十萬人,或近三十萬人,但大家都不能不承認遊行之大,就算二十萬人,也已經是不可小視的大了。
此外,就是對遊行的標語、口號有不同的意見,這意見來自中聯辦。他們說有的口號不適當,如「還政於民」之類,說這不符合香港市民求穩定、求發展、求和諧的普遍心願。
中聯辦對遊行的評價是溫和的,影響所及,左派也就對遊行沒有了先流露的那種嘲諷以至厭惡之情。遊行是和平的,對遊行的評價也是比較和平的。
中聯辦的意見應該大體上反映了中央對遊行的看法。這也反映了,中央儘管有人大釋法的強硬和反對○七、○八普選的決定,但也還不是一味僵硬到底。
我因七一不在港,沒有參加這次的大遊行,但我認為,打出「還政於民」的標語口號,並沒有甚麼不適當。

「還政於民」是一句老話,當中英談判香港回歸的問題時,有人提到了「還政於民」,中方認為不妥。那實在是不妥,英國是把香港歸還給中國,不是歸還給香港人民,那是「還政於國」,而不是「還政於民」。中國從英國手中接收了香港以後,再循序漸進地把統治權交到香港人民手中,這才是「還政於民」。當時說「還政於民」,是言之過早了,也不符合事情的實際。
但現在呢?回歸已經七年了,香港的「政」正逐漸歸還到人民的手上來,這有甚麼不對呢?如果不是「還政於民」,難道還是「還政於黨」不成?中國對香港現在實行「一國兩制」,但在政治理念上,無論中國還是香港,「政」都應該是屬於人民的。一下子不能完全做到,循序漸進,最後總還是要屬於人民。這沒有錯,不這樣,那才是錯了。
人大決定,○七、○八沒有普選,只是一個時期的決定,只是把普選的時間往後、推遲了一些,而不是根本取消普選。
因此,長遠來說,「還政於民」是沒有甚麼不對的。反而是認為不妥的意見,那才是不對。
香港也並非○七、○八非普選不可,推遲一些也無妨,但這要由誰來決定呢!
人大現在做了決定。就「一國兩制」的精神來說,人大是做得過份了。它至少應該先聽取了香港人民的意見才作決定,而不宜越俎代庖。
左派強調,人大的決定是不能改變的。這有些不講道理,人大如果有錯,要不要改?有甚麼道理不能改?
遊行以「還政於民」為標語口號,是沒有甚麼不適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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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資深報人、著名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