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政府發債納稅人遭殃 - 何洋

蘋論:政府發債納稅人遭殃 - 何洋

在私營部門,假設沒有弄虛作假的成份,某一企業發行債券後,出於投資不善或其他商業原因而未能還本付息,最終因債主臨門而被迫關門大吉,無論是企業內的員工和股東,都會因此而蒙受損失,故此有理由相信發債的企業將會很小心的運用集資所得來的資金。換言之,市場力量透過破產機制促使發債企業自我約束其行為,從而引導企業把發債籌集得來的資金投放到符合經濟效益的項目上去。
政府又如何?政府與私營企業最重要的分別,在於政府並不受市場機制約束,故即使政府把從發債得來的資金胡亂地花費掉,亦不會因此而倒閉。同時與企業的員工和股東不一樣,由於主事官員的自身利益並不會因為亂花公帑而有絲毫損失,因此我們可以斷言政府官員沒有強大誘因去謹慎地運用發債籌集的資金。另一方面,若最終透過發債而進行的投資泡湯,納稅人將要為此而付出代價,因為屆時政府極有可能出於還本付息的需要而加稅。
正是基於以上考慮,我們曾在本欄多次要求政府公開將會如何運用從債券募集得來的資金。目前大眾所知的,僅止於財政司司長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時所披露的,即該筆資金將用於「對本港有長遠經濟效益的基建工程及其他投資項目」,至於這些項目包括甚麼,是否已經對這些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或成本效益分析等詳情卻完全欠奉。
更令人氣憤的是,那些號稱代表「全港市民」的尊貴立法會議員,竟然沒有一個走出來質疑政府發債的目的何在。可以肯定的是,他朝若不幸給我們言中,政府真的要透過加稅來還債,議員們卻又必定會爭先恐後出來「為民請命」,儼如他們毋須對這後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