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治增值:提升企管質素有助創富

管治增值:提升企管質素有助創富

上周,美國司法部正式向安然(Enron)前董事長萊伊提出刑事起訴,令這宗舉世震驚的事件再度備受談論。企業管治是近年備受注目的課題,香港也不例外──監管機構、投資者,以至一般市民,對企業管治水平的要求亦日趨嚴謹。香港董事學會將會一連3期為讀者深入淺出地介紹企業管治的理念、對香港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落實企業管治。

自從安然事件發生後,大家經常會在報刊上看到「公司管治」一詞,究竟「公司管治」與「企業管治」有何分別?其實這兩個詞彙都是從英文「CorporateGovernance」繙譯而成。香港政府公文通常採用「企業管治」或簡稱「企管」,中國內地則多繙譯為「公司治理」。對大公司而言,「企業管治」也許較為貼切,因為字面涉及管治及發展企業的宏韜大道;對中小型公司而言,「公司管治」則較易引起共鳴,因為是針對如何妥善管治公司。其實無論規模大小、業務性質如何,都應以公司整體利益和股東利益作為企業的考慮重心,帶領公司創富。

董事肩負最終責任
優秀的企業管治,能為機構創造價值,因為妥善完備、透明度高的企業管治實務,既可加強企業內部的監察,亦可提升公司聲譽、取信於股東,並增強有業務來往機構的信心,與此同時更可提升金融市場的質素,從而鞏固香港作為亞洲以至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雖然企業管治由許多有關人士參與,包括股東、董事、行政總裁、財務總監、審計師、公司秘書等等,但最終責任則由董事會集體肩負。以上市公司為例,由於接受公眾投資,加上董事會由股東委任,所以董事須以負責任的態度履行職務。至於企業管治的優劣,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董事能否妥善履行職能。

企管要求今昔有別
在香港,過去兩年的上市公司管治事件,更令公眾切身地體會到企業管治對市場的重要性。其實,香港的企業管治水平在過去數年已有顯著的進步,大眾對企業管治的認識和態度,也有明顯的轉變──過往,企業管治只是法規上的要求;今天,管治水平卻是衡量一間企業成功與否的主要因素之一,專業投資者、傳媒和大眾對管治水平的要求也相對提高。
導致取態出現如此大的轉變,一方面是過去一些負面的企業報道所影響,另一方面也是政府和監管機構努力的成果。
在法規方面,港交所的《上巿規則》及計劃於2005年1月生效的《企業管治常規守則》,詳列了董事的責任及要求。當中,港交所在《企業管治常規守則》中列明,每名新委任的董事均應在首次接受委任時獲得全面、正式兼且特別為其而設的入職指導,其後亦應獲得所需的專業培訓,以確保他們對上巿公司的運作及業務均有適當理解,以及完全了解本身在法規及普通法、《上巿規則》、適用的法律規定及其他監管規定,以及公司的業務及管治政策下的職責。這些指引對釐訂董事權責和提升管治水平,會有莫大幫助。
徐尉玲
香港董事學會行政總裁
由香港董事學會主辦的「傑出董事獎」,今年的主題是「管治增值」。獎項分類包括上市公司、私人公司、法定或非分配利潤組織,所有獎項均公開接受公眾提名。「2004年傑出董事獎」的截止提名日期是7月30日,有關詳情及提名表格可從www.hkiod.com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