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清假政府變空城

公僕清假政府變空城

李偉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資料顯示,截至上個財政年度,平均每名公務員累積四個月假期,政府在員工未放取假期方面負債達二百零三億元。
究其原因,乃近年政府大力減省公務員人手,積極推動資源增值,各部門人手少無可少,尤以前線部門為甚。部份員工不想因自己放假而增加同事的工作量,以致假期愈積愈多,積存了接近一百八十日假期上限的公務員比比皆是,而通常假期會留待退休前一次過放清。
政府建議由十月一日起,要求公務員三年內放清假期,作為唯一的減債方法,而往後每年賺取的假期在正常情況下亦不能滾存,未放的假期將被註銷。
強迫公務員放假的建議,早在今年二月二十一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初露端倪。自由黨主席田北俊議員針對公務員累積假期之檢討作出提問,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答覆「政府會繼續鼓勵員工在顧及運作效率的情況下放取已賺得的假期。」

可是,以清假來達到減債目標,推行時會發生甚麼問題?假設一名舊制中級公務員,他已經累積了一百八十日大假。如果強迫他在未來三年內清假,即平均每年他必須放六十日假期,而每年他又同時賺取約三十日大假。再加上短周、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共約九十五日。即是說,在連續三年內,他每年的實際工作日只是一百八十天,平均隔日才要上班!試問哪個部門可以讓員工丟下工作頻頻放假?不要忘記,在同一個部門內,有很多員工有着同樣情況!
其實所謂二百零三億元,只是一堆虛擬數字。第一,政府不會於此際把負債一次過「折現」。第二,估計負債涉及多項假設和變數,包括經濟貼現率、通脹和通縮。第三,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一一五四條,連續放取超過十二日假期,其間所有短周、星期日和公眾假期都會計算在內。若果一名公務員積存了一百八十日假期並在退休前一次過放清,實際上他只取得約一百三十多日假期,比三年內零星放取少約百分之二十六!這計算方法雖對政府有利,但歷來公務員也欣然接受,可謂「一家便宜兩家着」。
若以把「人力資源」當成一種貼現率計算,新建議既未能即時減輕納稅人負擔,卻已是未見其利,先見其害──代價是未來三年公務員人手嚴重短缺,直接反映於生產力,影響日常供給市民的服務。
再加上政府準備推出無薪假期計劃,容許首長級以下公務員申請半年至三年無薪假期來進修、休息甚至兼職。走的走、散的散,導致公共服務質素下滑,以及公務員工作量大增,應享之假期被迫註銷,為政府製造剝削員工之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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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社會政策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