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香港電訊市場邁向新里程 - 何洋

蘋論:香港電訊市場邁向新里程 - 何洋

香港的電訊市場將起重大變化。政府近日公布有關第二類互連政策的檢討結果,決定在2008年6月底將該政策全面撤銷。對於第二類互連政策,我們的立場相當明確。透過強制舊有固網商必須向新加盟者開放其網絡,政府這隻有形之手難免把本港電訊市場的價格訊號有所扭曲,最終削弱投資者自行建網的誘因。故此我們十分歡迎政府正式為第二類互連政策訂下「夕陽條款」(Sunsetclause),使本港的電訊市場可以在過渡期後自由運作。此外,政府將原先在諮詢文件中訂下的6年過渡期最終縮減為3年,讓市場能提早鬆綁亦值得稱許。
政府估計到08年中時,可能仍有20至25%樓宇,基於技術或經濟因素,並未有新固網商的網絡接駁,故此政府認為有需要按照某些準則來決定第二類互連政策對這些樓宇是否仍然適用。我們不明白的是,既然政府希望能最終全面開放電訊市場,取消管制,為何偏偏要留下這樣的一條尾巴,為市場加添不穩定因素和政策風險。政府方面的回應是審核的過程將會嚴格按照競爭法中有關「必要設施」(essentialfacilities)的準則來決定,故此那些最後仍受第二類互連政策規管的樓宇將只是個別例子。
我們對此看法不敢苟同。首先,「必要設施」的概念在競爭法中的應用並非全無爭議,學術界亦對應該如何界定甚麼是「必要設施」無法取得共識,留下這尾巴日後將為那些希望鑽政策空子的電訊企業創造空間。此外,假如真的只有少部份消費者從這政策中得益,是否值得為了保護這小眾利益而要全港納稅人承擔保留這規管制度所需的運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