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建黨代表常任制

四中全會建黨代表常任制

預定今秋舉行的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在建立中共黨內民主方面又會有突破。香港《文匯報》報道稱,全會可望要求建立黨代表大會常任制,作為中共最高權力機構,以監督及分薄黨委,特別是黨委常委的權力。

新制度旨在分薄黨委權力
目前中共黨代表大會只在五年換屆時才舉行一次,在選舉黨委、紀委後就失去功用,權力全部移交給黨委。胡錦濤、溫家寶推行新政後,由中央辦公廳寄發工作通訊給代表,已是一大進步;而去年的三中全會,胡錦濤首次向全會發表工作報告,開了政治局向全會述職的先河。
本港親北京的《文匯報》昨天報道,四中全會在建立黨內民主方面將再有突破性發展,重點是完善黨代會制度,使之成為最高權力機構,閉會期間,由黨委履行決策權、常委會行使執行權、紀委行使監督權。

浙江四川湖北等省正試行
據報道,建立黨代會常任制,包括實行年會制,並對同級黨委、紀委進行信任投票,若不信任票超過一半,黨委、紀委應提前換屆;而縣、區應設立黨代會聯絡辦公室,承擔黨代表活動協調、意見督辦。
早在一九五六年,中共舉行八大之前,中共主席毛澤東曾提議讓常任制的黨代會成為「黨的國會」。時任總書記的鄧小平也明確提出,要把中央、省、縣黨代表大會「都改作常任制,多少類似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那樣」。但常任制實行了一、兩年就不了了之,直至一九八○年代末重新試行,目前浙江、四川、湖北等省市都有試點,深圳市寶安區也是其中一個試驗點。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