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識負心郎 被指「潘金蓮」懷孽種<br>女子向男友追討開房錢

錯識負心郎 被指「潘金蓮」懷孽種
女子向男友追討開房錢

【本報訊】一名女倉務員與前男同事發展婚外情,因意外懷孕,指男方不但棄她而去,拒認是「經手人」,更侮辱她是「潘金蓮」,懷的是孽種。她不堪打擊,決定墮胎,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男方追討墮胎費及交往兩年來,由她支付的酒店租金、膳食、車資等共逾二萬元,案件定於本月二十八日提訊。 記者:陳浩義、陳詠詩

現年三十五歲的申索人昨在寓所接受訪問時稱,她於九五年任職倉務員時認識比她年長八歲的同事被告。至九八年十一月,男方對她展開追求,表示「留意你好耐,鍾意你」,兩人隨後發展婚外情。
申索人稱,自此兩人每月會到時租酒店發生性行為三次,亦不時在男方住所附近草叢「打野戰」。男方曾向她表露是性慾強的人。她當時因為對方承諾會與妻子離婚,然後與她結婚,故她當作婚前性行為。

受打擊幾近崩潰
申索人又說:「一直都唔覺得佢係靚仔,但佢係嗰種好識𠱁女仔嘅人,花言巧語,𠱁得你好開心。當時真的以為佢會同我結婚。」由於對方曾說所有金錢都給予老婆,故兩人一起返工、午膳等開支都是她支付,甚至到時租酒店開房也由她付錢。但雙方感情維持了兩年後告終,她覺得對方騙財騙色,曾多次向對方追討使費,但他不理會。事件曾三度鬧上警署,最後警員建議她可作民事訴訟。
根據申索書指出,九九年十一月初,發展婚外情後約一年,申索人驗孕後證實懷孕,預產期是○○年七月,她持同證明告訴被告。惟被告出言不遜,侮辱她是潘金蓮,腹中塊肉是孽種。被告否認是經手人亦不願負責。申索人聲稱因而受到打擊,精神幾近崩潰,決定進行墮胎手術。
申索人指被告曾協議於一年內與妻離婚,再與她結婚,故她相信被告會信守承諾,於是不斷支付使費。
申索人現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被告追討驗孕費及墮胎費,共二千一百多元外,更向被告追索九九年十二月至翌年七月間的開支,包括每月三次的酒店租金及被告借錢賽馬等合共二萬元。
案件編號:SCTC3747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