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處理個人資料兒戲

圖書館處理個人資料兒戲

北角電氣道229號市政大廈二樓公共圖書館一職員疏忽,誤將列有借閱者姓名、電話及身份證號碼等重要個人資料表格,交給他人。借閱者直斥圖書館未能妥善處理個人資料,洩露其私隱,更恐個人資料被取去作不法用途。

《蘋果》讀者林先生投訴稱,他於本月4日中午到電氣道市政大廈公共圖書館借閱舊報刊;他指其並沒持圖書證,遂依從康文署在全港公共圖書館所設規定,填交一份包括列有其欲借閱報刊名稱、其姓名、電話及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表格,交給圖書館職員核證後,獲准借閱報刊。
林先生說,當日下午二時,他閱畢所借報刊,到櫃枱交還報刊後,欲取回載有其個人資料表格時,圖書館職員竟遍尋不獲。

「表格畀咗其他人」
「佢哋搵咗一輪,搵極都搵唔到,最後重話可能將我嗰張表格畀咗其他人;張表格上面有晒我個名、身份證號碼同電話㗎,如果有人立心不良,用我啲資料嚟申請信用卡、手提電話,又唔畀錢,我咪好麻煩?佢哋有冇搞錯?!」
他說,當時圖書館職員未能向他解釋出錯原因;他對圖書館疏忽處理個人資料,侵犯其私隱大為不滿,故向《蘋果》反映,以求跟進。

誤取者已棄掉表格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回覆稱,當日負責接待林先生的員工乃新上任,未熟習工作程序,誤將載有林先生個人資料表格,交給另一位借閱者;當值圖書館助理館長發現此情況後,即時聯絡誤取表格借閱者,但該借閱者表示未有留意自己所取回的,為別人填寫的表格,並已將有關表格棄置。
康文署稱,事件乃因員工疏忽引致,圖書館對此深表歉意,已嚴正提醒員工注意有關工作程序,並會隨時監察及指導,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發言人補充,所有借閱舊報刊的人士,均要填寫借閱表格,而持有圖書證者,除須填上姓名外、只須填寫圖書證號碼、而毋須填身份證號碼及電話號碼;只是沒有圖書證人士,才須填身份證號碼及電話號碼。
記者曾前往該圖書館借閱舊報刊,職員隨即遞上一表格着記者填寫,但職員並沒問記者是否持有圖書證,亦沒向記者說明若有圖書證可不用寫上身份證號碼;記者不知情下填身份證號碼交還,職員查看後更着記者補填電話號碼;記者依從後始能借閱。 (○七○八○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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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要填寫借閱者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資料。

被指處理市民資料不當的北角電氣道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