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中國推動市場發展新猷 - 何洋

蘋論:中國推動市場發展新猷 - 何洋

一個國家若對社會及經濟事務管得過多、過細,那國家的經濟發展一定搞不上去。不同部門的層層審批,不但費時失事,增加經營成本,而且還會成為滋生錢權交易的溫床。在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下,由於政府有形之手無處不在,上述情況普遍存在。
從社會主義向市場經濟過渡,像中國這些轉型經濟所必須面對的一個難題是:要建立一個自由市場體系,必須要對政府的角色重新定位,而要落實政府角色的功能轉換,就首先需要界定政府的權限,並以法律的形式劃分政府應做甚麼,不應做甚麼。有了這市場與政府各自不同活動範圍和權責的劃清,自由市場就有望在一個清晰而明確的制度框架下得以發展。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去年8月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並在本年7月1日實施的《行政許可法》便特別顯得重要。該法的立法精神在於透過限制政府審批權限,釐清政府權力和個人自由之間的界限。
具體操作起來,這法例包含以下幾項原則:個人自治優先、市場優先、自律機制優先和事後機制優先。就如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周漢華教授在接受《21世紀經濟導報》訪問時所說,這幾項原則可概括為四不管;即「個人能解決的事情,政府不要管;市場能夠解決的問題政府也不要管;自律機制能夠解決的政府也不要管;能夠通過事後機制解決的政府也不要管」。
由此可見,《行政許可法》的確立代表中國將從限制政府權力的方法來重新界定其在市場經濟中所扮演的角色。政府權力的收縮,代表市場和個人的發展空間得以擴大,若《行政許可法》真的能落到實處,不單市場經濟能有飛躍式的發展,同時亦會促進公民社會的崛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