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康信公司欠巨星匯廣告費16萬

詹康信公司欠巨星匯廣告費16萬

【本報訊】籌辦維港巨星匯的美商會前主席詹康信與妻持有的紅紙有限公司,被負責替巨星匯拍攝電視廣告的公司,指控拖欠近十六萬元廣告費,廣告公司昨入稟區域法院,向紅紙有限公司追討欠款及利息。
原訴人是李奧貝納廣告有限公司,答辯人為紅紙有限公司,由美商會前主席詹康信及其妻子持有。入稟狀稱,去年九月三日,原訴人及答辯人簽訂合約,由原訴人製作維港巨星匯的電視廣告,而答辯人承諾以三十九萬多元購買有關廣告。

不斷追討未付餘款
同年九月十一日,答辯人向原訴人開出支票,支付二十三萬一千元,作為購買有關廣告的按金,至九月二十七日將有關電視廣告交予答辯人,但答辯人在原訴人不斷要求下,仍未繳付餘款,原訴人遂入稟法院,向答辯人追討十五萬九千多元欠款及有關利息。
今年初紅紙有限公司曾入稟法院,向維港巨星匯的贊助商佳能香港有限公司,追討維港匯的宣傳及廣告費用。
案件編號:DCCJ355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