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銳意發展創新科技,不過,全球主要軟件製造商組成的商業軟體聯盟(BSA)發表的全球軟件盜版研究則顯示,去年在本港已安裝的電腦軟件中,盜版佔了52%,造成的損失逾1.01億美元。
商盟(香港)聯席主席雷林碧玉表示,報告結果確令人失望,尤其是香港的軟件盜版比率與區內其他已發展經濟體系相比,擁有逾50%的軟件盜版比率實無疑是太高。軟件盜版問題,令香港進一步發展知識型經濟及成為擁有創意及創新的地區資訊科技中心目標,構成一定的障礙。該會表示,希望與港府能更緊密合作,支持制訂更有效的法制及政策,保障香港的知識產權。
過去,有關調查只限於商用軟件的應用,是次商盟則首次透過市場調查機構IDC進行全球軟件盜版研究,結合主要軟件市場部份,包括操作系統、消費軟件及本地市場軟件。利用已付運的軟件及硬件付運數據,在15個國家進行了逾5600個訪問,及全球的分析員進行評估及分析。結果發現,2003年全球安裝於電腦內的軟件共值800億美元,但只有510億美元是合法購買,盜版比例為36%。
商盟亞洲區副總裁及地區總監JeffreyHardeeb表示,亞太區的經濟體系仍受着盜版的威脅,軟件盜版比率下降,將刺激本地經濟活動,增加政府收入、創造就業機會及培育創意產業。IDC亞太區高級研究經理MartinKralik則指出,盜版所機成的損失,將直接影響中小型本地軟件發展商的成功與存亡,最終更影響地區在發展新產品及與國際市場競爭的能力。
雖然亞太區軟件盜版比率為53%,導致損失75億美元,較中東/非洲、拉丁美洲及東歐市場為低。但報告指出,這是因為日本及澳洲盜版情況偏低,令亞太區整體盜版比例較低。有趣的是,全球擁有最高軟件盜版比率的四個國家中,3個亦是位於亞太區。中國及越南排名首位,盜版比率達92%,印尼則為88%(見圖)。
研究亦發現,擁有高增長個人電腦市場的地區,如中國及印度,其軟件盜版比率偏高。現時新興市場佔全球個人電腦付運的30%,但全球軟件付運則只佔10%。此外,地區軟件市場的大小,與其盜版軟件比率及實際金額損失有直接的關係。如2003年,越南已安裝的軟件中,92%屬盜版;反之,日本的盜版比率僅為29%。然而,盜版軟件對日本所帶來的金額損失達16億美元,卻是越南的金額損失4080萬美元,高出4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