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藝入稟追租億五元

中藝入稟追租億五元

【本報訊】原訴人中藝(香港)有限公司在入稟狀指,中藝為新港中心低層和一樓商舖的業主,公司於九六年與首被告R.S.H.SPORTS(HK)LTD,簽訂九年租約,用作經營百貨公司,但自九八年起,首被告一直拖欠租金,翌年雙方簽訂退租契,首被告須先賠定金,另賠償二千萬元,次被告R&G(HONGKONG)LTD作為擔保人,同意承擔責任。
入稟狀續指,○一年尾開始,兩名被告違反協議,一直欠款。中藝其後將舖位轉租予良港有限公司,扣除分租戶和新租戶的租金,被告因違反協議,共欠中藝一億五千萬元,故入稟要求對方清還欠款。
案件編號:HCA159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