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最高司法機關,在荷蘭海牙的國際法庭周五裁定,以色列在約旦河西岸興建隔離圍牆違反國際法,侵犯巴勒斯坦人行動自由,要求以色列立即停建和拆除圍牆和向受影響的巴人賠償。裁決不具約束力,以色列表明不會遵從,但巴人稱會據此尋求聯合國制裁以色列。
在國際法庭中國籍主審法官史久鏞宣讀裁決前,判決內容早已被人放上網流傳。十五名法官中,只有美籍法官持異議,餘者都支持裁決。
裁決指,「佔領國以色列正在巴勒斯坦佔領區,包括東耶路撒冷內外及周邊地區興建圍牆,此舉違反國際法」,實際等同吞併,危害巴人自治權利。以色列應拆除圍牆,並就興建圍牆對巴人造成的財產損失作出賠償。
裁決雖無法律約束力,但國際法庭促請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採取行動,阻止以色列繼續興建這條長六百八十五公里、分隔以巴兩地的隔離圍牆。
巴人指這條用混凝土、倒鈎鐵絲網和壕溝築成的圍牆為「種族隔離圍牆」,嚴重影響巴人生活。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形容裁決是「國際法的一次勝利,朝以色列政府臉上摑了一巴掌」;主席阿拉法的顧問稱會尋求聯合國大會及安理會通過決議,「孤立及懲罰以色列」。
安理會縱有制裁以色列的決議草案,相信會遭美國否決,白宮指國際法庭不是解決這個政治問題的合適場合。以色列司法部長拉皮德表明:「我們只遵守我國最高法院,非海牙法庭的裁決。」即只接受最高法院要當局把耶路撒冷附近四十公里圍牆改道的裁決。
法新社/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