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明
董建華政府以民主為名,通過了所謂校本條例。教育統籌局長李國章說,這是「踏出第一步,香港有民主學校」。但請不要以為他要責成學校培養民主意識。香港易手之後,當局就用「愛國」、「報國」取代了一九九六年港英政府《學校公民教育指引》強調的民主、人權。
李國章說的「民主」,在於全港學校校董會必須加入教師、家長、校友代表。但這些「民選」代表既不能佔校董會人數四成以上,則「民」能不能「主」也很清楚了。他們只是要借校友、家長、教師的力量打擊基督教會等辦學團體,乘機接掌辦學權。
現在,校政民主等於各校辦學理想必須政府批准。學校開辦任何課程也必須政府批准。校董會成員名單更必須政府批准。政府甚至有權委任校董。一切決策由政府控制的學校,原來叫做民主學校。
歷代獨裁政權都要控制教育。我國秦、明兩朝最是獨裁,所以秦朝焚書坑儒之餘,更嚴禁私人辦學,惟恐「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以非議國君施政)」(《史記.秦始皇本紀》)。
明朝神宗年間,東林書院師生「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風者,多遙相應和,由是東林名大著,而忌者亦多」。後來宦官魏忠賢主政,就實行東林黨禁,「以黨人姓名罪狀榜示海內」,於是高攀龍等東林教授只有「自沉於池」以免受辱(《明史.顧憲成傳、曹欽程傳、高攀龍傳》)。教統局秘書長范椒芬說:「讀中文,靠背誦,枯燥得很。」她哪裏知道,歷史讀得通,可以明白很多事,包括今天校本條例的用意。
和明朝魏忠賢黨羽一樣,李國章也把辦學團體罪狀榜示海內:「學校管理失當,內外不和,以權謀私,任人惟親,挪用公款,中飽私囊……」他們也有一張秘密的現代東林黨人姓名榜。例如前學聯成員馮家強,獲觀塘官立中學校友會推選加入學校管理委員會,即遭當局否決,因為他「非法集會」反對董建華。魏忠賢喜歡以「副帥」、「先鋒」、「敢死軍人」等戲稱東林人物,馮家強不知算是民主派敢死軍人還是先鋒。
天主教學校年前違反當局指示,招收未有居港權的孩子;現在也不遵從當局的「推動愛國教育」意旨。然則教統局藉校本條例把辦學權收歸中央,以控制下一代思想,也是理所當然的。大陸早就這樣做了。范椒芬教導年輕人的口號是「效國之行」。
輿論、教育,向來是共產政權監控最嚴的事業。現在香港輿論界已收拾得差不多了,教育上的校本條例自然不可以落後。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說:「宗教組織可按原有辦法繼續興辦宗教院校、其他學校。」這和「香港二○○七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的諾言一樣徹底推翻了:一是以「校本發揚民主」為名,一是以「民主不利繁榮」為言。
中國共產黨鼻祖陳獨秀晚年遭中共攻訐,寫過一首《告少年》:「……是非旦暮變,黑白任其情。雲雨翻覆手,信義鴻毛輕。黃金握在手,利劍腰間鳴。二者惟君擇,逆死順則生。為惡恐不足,惑眾美其名。舉世附和者,人頭而畜鳴。」這首詩中共五十四年來天天都加注腳,我是不必再作鄭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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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專研中、英語文,文章逢星期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