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公布基金交易慣例調查報告,對基金的選時交易及逾時交易情況進行調查,結果顯示上述情況在港並不普遍,但有人曾主動接觸零售基金經理,探究進行選時交易的套戥機會。證監會執行董事林張灼華提醒業界,基金經理應保持警惕,以偵測及預防可能出現的不當行為,亦應訂立風險管理措施,以保障投資者利益。
所謂選時交易是指利用時差買賣另一時區的基金單位或股份,例如日本與美國市場有時差,美國方面可以觀察日本收市情況作買賣,若日本市況大幅波動,有關人士可從中獲利。
證監在今年首季進行的調查顯示,佔受訪公司管理資產約九成的24家基金公司表示,已就此設立監控制度,但有兩個個案顯示有人曾查詢選時交易的可能。
逾時交易則指基金經理容許某投資者在基金每日估價時間結束後才買賣基金單位,使該投資者能以已知價格進行交易,調查顯示這情況在港並不常見,基金公司亦嚴守截止買賣時限。不過,亦有公司以傳送故障或資訊系統失靈為由,未有依從截止時限。
證監表示,鼓勵基金經理如懷疑在作業過程中出現有欠規範的市場活動,應向證監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