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碎同學屍兩港人伏法

深圳碎同學屍兩港人伏法

【本報訊】深圳消息:四年前在深圳將一名港人殺害並碎屍的兩名港人,昨日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死刑並即時押赴刑場執行死刑,與其一起押赴刑場的還有一名內地毒販。
被押赴刑場的兩名港人分別為徐建輝(二十七歲)及邱易建(二十六歲),兩人為中學同學;案情指出,二○○○年六月三十日兩人夥同一名姓梁(已判刑)的女同學,設局引誘家境富裕的李姓同學北上深圳,然後將他綁架勒索。

勒索六十萬元
當日他們將「肉參」禁錮在羅湖海洋酒店一客房;他們三人從李身上搜得兩張信用卡後,即在深圳的銀行櫃員機提取了一萬三千八百元現金,同時又致電向李家勒索六十萬元。
為了令肉參昏睡,他們竟為他注射毒品海洛英,但因毒品過量導致李死亡。翌日三人商量後竟購買工具就地在酒店房間浴室對李進行碎屍,肢體分裝兩個行李篋中,而頭部則放在房間雪櫃裏;之後三人召的士將裝有殘肢的行李載到羅湖商業城地下的長途汽車站並將之託運。
當晚因行李無人認領才被揭發,公安從包裹殘肢的毛巾上的酒店標誌追查並迅速在另一酒店將三人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