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解放軍電槍闖關判監

前解放軍電槍闖關判監

【本報訊】一名前任解放軍、現職珠寶公司保安主任的內地男子,替公司把珠寶由內地運送到港時,連同在廣州作保安用的電槍一併帶來港,在紅磡火車站過關時被捕。由於控方相信被告只是無心之失,案件罕有地安排在裁判法院而非區域法院處理,裁判官亦接納被告的解釋,判他入獄三個月。
三十三歲的被告孫坤明,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名。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由於擔心在運送珠寶來港時會遇上劫案,該公司遂購下一支電槍,並向公安局申領牌照,以供被告在內地作傍身之用,但案發五月二十四日,被告來港前因太匆忙而忘記把電槍留下。
案件編號:KCCC716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