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年前一輛垃圾車墮坡,撞向跑馬地山村臺大廈天台,造成司機及跟車工人奪命意外,兩名死者的家屬昨向清潔公司僱主追討賠償。由於持雙程證的跟車工人非法在港工作,與訟一方就其應否索償提出爭拗。不過,法官杜溎峰認為勞工福利應凌駕於入境處條例之上,若罔顧非法勞工福利,會鼓勵僱主聘用非法勞工,遂引用酌情權,讓案件繼續審訊。
原訴人為垃圾車司機施振興(三十二歲)及跟車工人梁育進(三十八歲),兩人的遺孀向黃傑民及其妹黃潔婷經營的Wong'sBuildingCleaningServiceCo、保險公司JernehInsurance(HK)Ltd追討共二百四十多萬元賠償。
由於清潔公司一方否認聘用梁,梁意外時亦只持雙程證,與訟保險公司就其工作是否合法、應否追討賠償提出爭拗。法官就此指出,本港法例足以保障本地勞工,亦足以阻嚇非法勞工來港工作,如果非法勞工受聘後得不到保障,會鼓勵僱主聘用非法勞工,法官指保障勞工福利應凌駕入境處條例之上。故此運用酌情權,讓案件繼續審訊。
意外發生於二○○一年七月八日,施振興當日早上駕駛着重型垃圾車,駛經司徒拔道一個落斜彎位,撞毀欄杆,直衝落近百米山坡,撞向跑馬地山村臺一大廈天台,車頭及車身一分為二,施與同車的梁當場死亡,另一名跟車工人則受傷。
案件編號:DCEC455、693/2002